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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理工大学(1107)报考点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为贯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确保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实现“平安研考、健康研考”,请在北京理工大学(1107)报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认真阅读本《须知》,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凡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一、所有考生须从考前14天(12月13日(含))起,自我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期间,凡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腹泻、嗅觉味觉异常等相关症状者,应及时主动向北京理工大学(1107)报考点报告。建议考生考前14天内不要离开本市,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跨省市流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确保身体健康。
二、所有考生均须提供7日内(12月20日(含))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北京在校生在本校集体参加免费核酸检测,其他考生自行前往指定检测机构进行免费检测,不能在本校或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应自费到其他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考生完成采样24小时后,可在手机“北京健康宝”小程序—京心相助—核酸检测中查询检测结果。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所在检测机构解决。
三、 考前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应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诊治排查,并经卫健部门或医疗机构综合研判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应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进行专业评估,由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教育考试院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
已治愈未超过14天且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考生,须经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经综合研判后决定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考生因疫情防控常态化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可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办理退费手续。
四、考生应随时关注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和“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的报考点公告,了解并熟知考点身份验证、查验核酸检测报告、查看绿色健康码和体温检测等工作流程。
五、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其他境外来京考生,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规定。
六、考试当日,考生须佩戴好口罩,经体温检测低于37.3℃后,凭下载的“准考证”、资格审查时所持的有效身份证件、考前7日内(即12月20日(含)起)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绿色健康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为避免考点入口拥堵,考生要提前将“北京健康宝”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试当天“绿码”进行截图或打印,以备核验。
体温异常的考生,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将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将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七、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在考场内按指定位置就座。
八、考生进入考场前须佩戴口罩,配合考点完成健康检测和身份核验等工作,进入考场后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考生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入场身份识别。
九、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乏力、腹泻、嗅觉味觉异常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主动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本考点安排。
十、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照监考员和安保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十一、考前若疫情防控形势发生变化,本报考点将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及时调整研考方案。请考生密切关注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或“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我校相关研考工作安排,同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办联系,联系方式:010-689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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