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小编将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定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规划、报考条件、录取制度、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下面内容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定西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职业程序,保证招生录取职业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定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按照“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规则开展招生职业。
第三条学院招生职业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本章程仅适用定西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职业。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五条学院全称:定西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院校标识码:4162014823
第七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九条学制:三年
第十条办学地址: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洮阳镇文峰北路9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学院招生委员会对招生职业进行建议、指导和监督。
第十二条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招生议事决策机构,对招生章程、招生规划、录取制度等方面的重要事项进行集体决策,研究部署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安排的有关职业。
第十三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职业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职业的执行和落实。
第四章招生类型
第十四条学院严格落实教育部及甘肃省教育厅当年招生职业的相关文件规定。招生类型有综合评价录取、中职升学考试录取、普通高考录取和单考单招录取四种形式。
第五章招生规划与录取
第十五条学院招生录取职业在上级行政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六条学院招生专业经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通过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学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招生简章等多种形式向社会、考生公布。
第十七条规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规划执行录取,当录取经过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规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规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规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规划。
第十八条学院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规则,遵循“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实际投档情况进行录取,经首轮投档后仍未满足招生规划,则按重新征集志愿再投档录取,直到满足专业招生规划为止。若生源仍不足,学院可将剩余的招生规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录取结局按照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及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的形式公布。
第二十条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职业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六章收费及奖助
第二十一条学院严格按照甘肃省进步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难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为:学费4500元/学年,住宿条件为六人间,住宿费900元/学年。
第二十二条学院设立民族奖学金、民族励志奖学金、民族助学金、民族助学贷款,学生可依据有关规定申请评发。
第七章监督机制
第二十三条学院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生职业。
第二十四条学院以“公开报名条件,公开录取标准,公开录取结局”的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932-2243678
第八章新生入学
第二十五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定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新生报到时,按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在三个月内按照民族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s://www.dxvtc.edu.cn
邮政编码:730500
招生热线:0932-2243678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若与民族法律、法规、规范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民族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定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学院招生委员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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