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百科

《文学研究法》:桐城派文章理论的总结

桐城派研究
《文学研究法》:桐城派文章理论的总结慈波
作者:慈波,安徽安庆人,复旦大学中文系博士,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出版有《黄溍评传》《陈绎曾集辑校》等。
摘要:学术界对于桐城派的研究多集中于前期与中期,而晚期的创作转变与理论整合却未得到相应重视。姚永朴的《文学研究法》是桐城派文章理论的结穴之作,曾得到钱基博的激赏。此书师法《文心雕龙》,有较强的系统性与理论色彩,具有融汇弥缝的特点,对于末流缺失多有涉及,有效纠补了桐城派文章理论的不足,反映出桐城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所作出的应对与调整。黄侃在北京大学授课时曾激烈抨击桐城文章,而姚永朴拒不应战,其实具有理论方面的充足理由,黄侃所针砭的缺失在《文学研究法》中早已得到补充修正。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桐城派的研究逐渐焕发出生机,对五四时期严厉而有失偏颇的批判有所修正.并摆脱了以政治标准来评判文章的批评模式,对于桐城“三祖”、曾国藩时期的“中兴”都有较为深入的研究,对桐城文章理论的阐发也达到了新的高度。
但是,姚永朴的《文学研究法》作为桐城派文章理论的结穴之作,在理论整合方面有较大贡献,却未能受到应有的重视。作为姚鼐世父姚范的五世孙,姚永朴“恪守姚氏家法”,以桐城派晚期名家的身份论述本派文章理论,所见自然较为真切而少隔膜,也更能反映桐城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所作出的应对与调整。
(姚永朴)
一、整合桐城派文章理论
桐城派是一个持续时间很长的文学流派,几乎与清朝统治相始终,在不同的阶段,各有别具特色的文章理论应运而生。其中较突出者,如方苞所提倡的“义法”说、“雅洁”说,刘大櫆所主张的“神气”说,姚鼐所推阐的格、律、声、色、神、理、气、味以及“刚柔”说,曾国藩所补充的“经济”说等等,都在特定时期发挥过确定文章风格、规范文章创作等重要作用。姚永朴的《文学研究法》对桐城派不同时期的理论都有所汲取,充分吸收了其中的合理内涵,加以整合,反映了桐城派文章理论在调整中不断发展的面貌。对于方苞、刘大櫆、姚鼐、姚范以及曾国藩等人的评文之作,《文学研究法》予以大量征引,并以此作为其观点的基础,充分体现了此书的桐城派文章学属性。
姚永朴首先强调了入门须正。在《起原》中,他指出:“欲从数百千万卷中,撮其英华,去其糠秕,非知所抉择不可;欲知所抉择,非有真识不可;欲有真识,非有师承不可。盖有师承而后有家法,有家法而后不致如游骑之无归。”在学文之初,就应该明确学习的方向,遵循一定的方法。姚永朴重点推荐了两部古文选集,即姚鼐的《古文辞类纂》与曾国藩的《经史百家杂钞》,认为两书“鉴别皆极精审,吾人从事兹学,自当先取派正而词雅者师之,余则归诸涉猎之中,又其次者,虽不观可也。果如是,必不致损日力而堕入歧途矣”。这两部选集都是桐城派奉为圭臬之作。姚选推重唐宋八大家,又加以归有光,而以方苞、刘大櫆承接其绪,实有树立桐城文统之意;曾选则扩大了古文的范围,选入经、史作品。姚永朴主张以此作为入门指南,显然是对桐城家法的秉承与弘扬。在文章根本方面,姚永朴反对徒骋词藻,主张敦本务实,实际上就是桐城派“义法”所强调的“言之有物”。在《根本》中,他指出:“为文章者,苟欲根本盛大,枝叶扶疏,首在于明道。”“明道”即韩愈屡屡强调的“所志于古者,不唯其辞之好,好其道焉尔”。“道”指向儒家的伦理道德。这一点是自方苞以来桐城派的论文宗旨,“以道为文之本”与“学行继程朱之后”是相合。姚永朴又指出:“其次在于经世。”这是对“明道”的深入,强调文章必须具有经纶世务的意义,是对空言性理的反驳,与曾国藩所主的“经济”属同一范畴。在明乎根本的基础上,姚永朴认为:“吾辈苟从事兹学,必先涵养胸趣。盖胸趣果异乎流俗,然后其心静;心静则识明而气自生,然后可以商量修、齐、治、平之学,以见诸文字,措诸事业。”就他所提倡的“养气”而言,姚鼐、曾国藩等也曾经有所涉及,但措意不多,姚永朴予以提炼概括,是对文章创作心态的强调.也是对平日修养的重视.体现了将明道与经世的追求和伦常日用、培养文气相统一的努力。对于桐城派文章理论的根本准则,姚永朴非常重视。在《纲领》中他强调:“文学之纲领,以义法为首。”又以为“古人文章,其为义有隐显之不同;而其法亦极变化难测,特终归于有条不紊耳”,“使为文而不讲义法,则虽千言立就,而散漫无纪,曷足贵哉”。在《记载》中他特意指出:“记载之文,全以义法为主。所谓义者,有归宿之谓;所谓法者,有起、有结、有呼、有应、有提掇、有过脉、有顿挫、有钩勒之谓。”有归宿指文章应当不偏于题旨,似乎并无突出“义理”之意,而法则指向具体的文章作法。“义法”说自方苞倡导之后,以其简便易行一直被派中人尊奉,但如果执成法而不知通变,其弊端也是很明显的。因此有人据此否定“法”的可行性,如魏禧就认为兴会标举、意气淋漓之际,为文必然不受所谓“法”的拘囿。姚永朴认为:“此种酣嬉淋漓境况,古人恒有之,虽未尝兢兢然求合于法,而卒未有与法背驰者。”显然,姚永朴认为“法”是不可废止的,“文之有法,犹室之有户也。谁能出不由户,而文顾可无法哉”,甚至《庄子》这样文风恣肆俶诡的作品也有法可循,“古人之文,愈奇变不可测,愈有法以经纬其间”。不过姚永朴对于“法”的观点也是辩证的,他指出:“虽然,不善用法,或反为所拘。拘则迫,迫则葸,葸则气馁,气馁则笔呆蹇而不活。其病亦巨。”正是强调不能为法所用,非然者即导以方氏之说,而彼亦汲汲焉以法度为急,终不过形存而君形者亡,与木偶无异”。可见姚永朴对于不善用法的弊端已有所觉察。而且,他进而指出:“义法虽文学家所最重,而实不足以尽文章之妙。”并援引姚鼐的论点:望溪所得,在国朝诸贤为最深,较之古人则浅,其阅太史公书,似精神不能包括其大处、远处、疏澹处及华丽非常处。止以义法论文,则得其一端而已。
这种看法合理地评价了义法的意义,对一味讲求义法有重要突破,因为义法只是把握了文章当中显性的规律,有利于摹拟、袭用,但其中的内蕴却不是义法所能全部涵盖的,刘大櫆、张裕钊诸人“因声求气”就是对义法的必要补充。姚永朴对义法的见解反映了桐城派自我完善理论体系的努力。
在文章分类方面,姚永朴汲取了各家优长。桐城派文章分类以姚鼐《古文辞类纂》与曾国藩《经史百家杂钞》为代表。姚鼐区分名实,根据名同实异及名异实同的文体名称实际,将之分为十三类。改变了明代以来文体分类过于琐细的缺陷,精当而切合实际。曾国藩则将所有文体分为著述、告语、记载三门,每门又细分各类,以简驭繁,便于实用。姚永朴则结合了两家的长处,采取了曾国藩的分门方法.但曾氏将赠序与序跋合,将箴铭、赞颂与词赋合,与文章实际不相符合,因此姚永朴重新采纳了姚鼐的文体细分方法。对于曾国藩纳经、史于文集当中,姚永朴采取了认同的态度,并相应地增添了典志一类。另外,姚永朴又设诗歌一类,并认为“诗歌亦著述门之一类”,这不仅仅因为《文学研究法》是大学课程“文学研究的讲义,因而需要顾及全面,而且在桐城派中也有先例可循,梅曾亮《古文辞略》就早已将诗歌纳入古文的统系当中,“意在得文学之大全”。从文体分类来看,《文学研究法》也可谓是得桐城派之大全。《文学研究法》进一步深化桐城派文章创作论,促进了创作论理论体系的完善。姚鼐曾指出:凡文之体类十三,而所以为文者八,日神:理、气、味、格、律、声、色。神、理、气、味者,文之精也;格、律、声、色者,文之粗也。然苟舍其粗,则精者亦胡以寓焉。学者之于古人,必始而遇其粗,中而遇其精,终则御其精者而遗其粗者。
这种看法自刘大櫆字句、音节诸论而来,但是阐释不够,其理论有待深入。姚永朴有鉴于此,特撰《神理》、《气味》、《格律》、《声色》四篇,对此问题进行细致分析。在《神理》篇中,他指出“神”是超妙、脱化、难以言说的文章境界,而“事物之有条不紊者,皆谓之理”,两者的区别在于“神必俟功候之足、兴会之到,而后臻焉,非可以著力为之”,“若理则可以著力”。神妙神化的境界也并非玄虚难测.只要具有本原、工力,也可臻于此境。而理则“见于事、寓于物”,并非全指义理,积理虽然对于文章创作很重要,但是也要以意贯串。《气味》篇强调“文章无气无以行之,无味无以永之,此二者之分也”。气既指天地浩然之气,也指作者的体气和文章的气势,气不盛文章则不工。关于“味”,姚永朴指出:“文章之有味,其本原有二:一在积理,一在阅事。”《格律》篇突出了对文章体制的要求,“‘格’者导之如此,‘律’者戒之不得如彼,此其分也”,此篇对于各类文章的风格要求作了详尽的分析,并论述了单篇文章中谋篇、制局、立格的法则,对于忌俗、忌剽窃摹拟等文章戒律,姚永朴也作了详细论述,并强调“文章不可苟作”。《声色》篇多着眼于文章的形式方面,姚永朴指出:“所谓声者,就大小、短长、疾徐、刚柔、高下言之;所谓色者,就清奇、浓淡言之,此其分也。”声与声调、声律有关,姚永朴认为古文亦应当重视声响,色则“所以助文之光采”,主要包括炼字、造句、隶事三方面。这些分析巨细无遗,纤悉备至,有力地推动了创作论的细化与深入。《文学研究法》对风格论也有所发展。桐城派文章风格论以姚鼐的阴阳刚柔说最为著名,其他则虽有所论列,但都属于零星谈及,缺乏系统性。姚永朴在《刚柔》之外,又撰《奇正》、《雅俗》与《繁简》三篇,对桐城派文章风格论进行了整合。《奇正》篇分析了奇与正两种文章风格,认为古今文人好奇,在于“意翻空而易奇,言征实而难巧”,而且“为文章者,说平实之理,载庸常之行,最难制胜。必力去陈言,标新领异,然后为佳”。但是“奇”作为一种文章胜境并不是容易达到的,“此种文字虽极可喜,然非根本深、魄力厚,而以鸷悍之气、喷薄之势、恢诡之趣、倔强之笔、浓郁之辞、铿锵之调行之,必不能窥其奥窔。使初学而骤希乎此,其流弊可胜言乎”而且“奇”当出于自然无意,不可造作,“诸子一有意为奇之故,文章日流险僻,而不能造于自然,势将授人以口实”。因此文章当取法于《进学解》所说的“《易》奇而法,《诗》正而葩”,在“奇”与“正”间找到平衡点,“盖奇而不法,险僻而已,非奇也;正而不葩,肤庸而已,非正也”。《雅俗》篇则强调文章要分辨雅俗。这首先要求“绩学”,学识丰富自然有助于“免俗”;其次要“洗心”,因为“雅”从根本上来说是一种胸怀与气度,故而洗心饰志、脱弃势利是文章“雅”的根基;此外“修词之功,亦不可少”,因为雅与俗需要通过语言表现出来,强调文字修饰之功是从文章形式方面对“雅”提出的要求。但这些仍显不够,姚永朴认为:“但欲为佳文,又必待有好题目而后可。”因此文章必须有为而作,依违庸世、敷衍成文,是肯定不能就雅去俗的。《繁简》篇讨论文字风格的芜杂与简约。姚永朴指出:“古人之为文章,无分于繁简也,惟得其宜而已。”认为文章的繁简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但是“自世之不善于文者,或义失之赘,或辞失之芜,于是尚简之说兴焉”。姚永朴指出“简”固然可贵,但“亦有过简而文反不畅者”,因此“文章既因事体之大小,而有详略之分;则篇幅或长或短,自不能不分求之”。这仍然强调了繁简必须符合文体的要求与表达的需要。《结论》一篇阐述了对“方法”应持有的态度,可看作是对所有桐城派文章理论的总结与超越。他认为为文“始必有人指示途辙,然后知所以用力,终必自己依所指示者而实行之,然后有得力处”,重视自行悟入与实行工夫,强调“方法”的引导作用,更强调对“方法”的脱化。这样,文章理论才是与个人创作实践密切相关的,也才是有活力的。从理论建树来看,《文学研究法》的价值不在于提供更多的新鲜理论,它将桐城派各期重要文章观点加以整合,并对零散的看法进行深入细化。姚永朴的努力增强了桐城派文章理论的系统性,其著作集派别理论之大成。
(姚鼐)
二 取法《文心雕龙》《文学研究法》作为文话著作,较有理论系统性,这与姚永朴有意识地取法《文心雕龙》有一定的联系。其弟子张玮曾指出此书“发凡起例,仿之《文心雕龙》”,揭示了此书在结构、体例方面的特点。《文学研究法》共四卷二十五篇。卷一《起原》等六篇主要探讨文章的根本性质,相当于本体论;卷二《运会》、《著述》等六篇从总论与分述的角度阐释文章体制特点,属于文体论;卷三《性情》等六篇结合创作情况论述写作的重点问题,约对应于创作论;卷四《刚柔》等六篇主要分析文章风格,近于风格论;《结论》一篇是对全书的总结,对应于《文心雕龙》的《序志》。可以看到,这种结构安排惬当全面,和《文心雕龙》分为总论、文体论、创作论、批评论的体例很接近。在一些单篇的结构方面,姚永朴对《文心雕龙》也颇有取法,如《门类》、《著述》、《告语》、《记载》论及各种文章体裁,先称引古语进行文体界定,然后论述其体制特点,并标明代表作品,与《文心雕龙》中先定义后阐释且“选文定篇”的文体论模式如出一辙。
在具体内容上,姚永朴也吸收了《文心雕龙》的见解。《运会》篇总论各个历史时期的文学发展状况,晋宋以前则完全采用了《文心雕龙·时序》,其后部分则沿用类似《时序》的正史文苑传序;在论及各代文章特点互有不同时,也采用了“时运交移,质文代变”的观点。《性情》篇借鉴《文心雕龙·情采》,主张“为情造文”。姚永朴强调作品的个性特点,认为“既为文学家,必独有资禀,独有遭际,独有时世,著之于辞,彼此必不能相似”,也就是《文心雕龙·体性》中“吐纳英华,莫非情性”的见解。《气味》篇论述文气,引用《文心雕龙·风骨》:强调刚健的风骨之力对于文章“意气”的重要性。论述要善于养气,不可耗损时,则汲取了《文心雕龙·养气》的观点,主张“清和其心,调畅其气”。《格律》篇阐发文章的体制特点,先征引《文心雕龙·定势》,总论章表奏议、赋颂歌诗、符檄书移、史论序注、箴铭碑诔、连珠七辞的文体风格,然后分类论析,秉承了《诠赋》、《颂赞》、《铭箴》、《诔碑》、《哀吊》、《论说》、《诏策》、《檄移》、《章表》、《奏启》、《议对》、《书记》诸篇的论点。在论述单篇文章谋篇布局的方法时,又采纳《文心雕龙·附会》“附词会义”的纲领。《声色》篇论述声调对于文章的意义,有取于《文心雕龙·声律》中“声有飞沉,响有双叠”以及“和”、“韵”的观点。探究文章形式技巧时,则借鉴了《炼字》中避诡异、省联边、权重出、调单复等方法和《丽辞》中戒不均与孤立两种弊病之说。《奇正》篇借《文心雕龙·神思》阐释了文人好奇的原因,又肯定了《定势》的看法,主张“执正以驭奇”,不能“逐奇而失正”。《繁简》则沿袭《镕裁》的观点,主张“设情位体”,以内容来规范文辞的繁与简。《疵瑕》对应于《文心雕龙·指瑕》,主要谈论创作的各种缺点,姚永朴结合《指瑕》与《事类》,论述了表达中文义失当、比拟不类以及名称不伦等弊病。当然,姚永朴借鉴《文心雕龙》之处还有不少,从观点的引述到理论的发挥,都可以看出《文心雕龙》不失为《文学研究法》的重要理论来源。姚永朴有取于《文心雕龙》和此书的理论成就有关,《文心雕龙》体大虑精,是我国批评史上较早的一部重要文章学著作。它论述文章原理多能抉发本源,阐发透彻而周密,很多观点带有客观规律总结性质,有较高的适用性,这对于姚永朴总结桐城派文章论点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参照系。而且姚永朴既然有意于整合文派理论,就需要在理论体系上着力建构,而《文心雕龙》结构的严谨又恰好可资借鉴。另外,桐城派论及《文心雕龙》的似乎并不太多,这可能与刘勰论文不废骈俪,重视丽辞有关,因为这与正统的桐城派观念是不符合的。而姚永朴重视《文心雕龙》的价值,并依照它的体例撰定了《文学研究法》,以其理论作为桐城派文章观点的重要补充,更多地反映了桐城派在晚期兼容并蓄,吸收其他观点来丰富完善自身理论体系的意图,这也是《文学研究法》在理论整合方面的重要特点。
三桐城派与文选派的“论争”《文学研究法》是姚永朴在北京大学授课的讲义,其时他与姚永概、马其昶等桐城派晚期名家同主北大,声势颇为壮观。1914年,黄侃受聘为北大中文系教授,他论文有取于六代,欣赏阮元推重的“文笔说”,尤深于《文选》之学,对桐城古文展开了激烈的批评。章太炎回忆:“余弟子黄季刚初亦以阮说为是,在北京时,与桐城姚仲实争,姚自以老髦,不肯置辩。或语季刚:呵斥桐城,非姚所惧;诋以‘末流’,自然心服。其后白话盛行,两派之争,泯于无形。”“论争”以姚永朴等人离开北大而告终,“文选”派暂时占了上风。黄侃批驳桐城派的论点在其《文心雕龙札记》中多有表现,而《文学研究法》则早于1914年就已成书,虽无法看到姚永朴对黄侃的应辩,但是仔细寻绎就会发现,《文学研究法》实际已经考虑到黄侃所责难的相关问题这使得当时的“论争”又多了一点新的意味。
(黄侃)
黄侃在解释《原道》篇时就有挑战桐城派文章理论的意图。他指出:《序志》篇云:《文心》之作也,本乎道。案彦和之意,以为文章本由自然生,故篇中数言自然,一则曰: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再则曰:夫岂外饰,盖自然耳。三则曰:谁其尸之,亦神理而已。寻绎其旨,甚为平易。盖人有思心,即有言语,既有言语,即有文章,言语以表思心,文章以代言语,惟圣人为能尽文之妙,所谓道者,如此而已。此与后世言文以载道者截然不同。
接下来,他又以韩非子与庄子的观点,阐明“道”即自然。暂且不论这样是否符合刘勰的原意,但以自然为道显然是对桐城派重“义法”,释“义理”的彻底否定。而姚永朴对一味以文章阐释性理的弊端实际也有觉察,他在《范围》篇指出文学家“异于性理家,何以言之性理家所讲求者,微之在性命身心,显之在伦常日用,其学以德行为主。而不甚措意于词章”。这显然是已经意识到文章自身的特点.不能与性理混为一谈。黄侃还抨击了“阴阳刚柔”说,认为:取往世之文,分其条品,日:此阳也,彼阴也,此纯刚而彼略柔也。一夫倡之,众人和之。噫!自文术之衰,窾言文势者,何其纷纷耶!
而姚永朴对这个问题其实也是较为通达的,《刚柔》篇指出:“盖阳刚、阴柔之分,亦言其大概而已。必刚柔相错而后为文,故阳刚之文,亦具阴柔之美,特不胜其阳刚之致而已,阴柔亦然。止可偏胜,而不可以绝无。”从艺术风格的角度将文章区分为阳刚与阴柔两种类型,是符合艺术规律的,因此桐城派提倡并不为过。黄侃的真实意图也不在于此,结合下文可知他反对的是以定势来约束文章创作,因为势是“无定”的,“体势相须而已”,这与桐城派重“法”有关。姚永朴对此也有论述,体现在《性情》篇中。他认为“文章必根乎性情”。这是对固定的“法”的突破;他又指出:“摹拟者,所以求古人之法度也;脱化者,所以见一己之性情也。”如果有志于成一家言,就应当“即古人之法度,以写一己之性情”。各人的性情互不相同,文章以抒写性情为根本,就必然会超脱固定的法与势,在这一点上,姚永朴与黄侃没有本质的歧异。而且黄侃本人也是很重视“法”的,他强调“文固贵出于己,然亦必求合于古人之法”,可以合观。黄侃又对桐城派严于文质之分、不取骈文不满。他认为:“或者因彦和之言,遂谓南国之文,大抵侈艳居多,宜从屏弃,而别求所谓古者,此亦失当之论。盖侈艳诚不可宗,而文采则不宜去;清真固可为范,而朴陋则不足多。”而且“近世褊隘者流,竞称唐宋古文,而于前此之文,类多讥诮,其所称述,至于晋宋而止”,这无疑属于一偏之见。其实姚永朴对于骈文也有容纳的态度,《文学研究法》取法于以骈体撰就的《文心雕龙》就是很好的说明,《派别》篇赞同李兆洛《骈体文钞序论》骈散各不偏废的看法,又认为“用奇与用偶,其流异,其源同,彼此訾警,亦属寡味”,可见并不全然排斥骈体,《声色》篇论述辞采有助于文章,也不废弃文采。黄侃还攻击桐城派拘守派别之见,认为刘勰“龌龊于偏解,矜激于一致”之评论“为时人而发,后世有人高谈宗派。垄断文林,据其私心以为文章之要止此,合之则是,不合则非”。这一点其实正是姚永朴极力要避免的,他本人“不以桐城张门户”,论述文章更力祛派别之说。《派别》篇指出:“苟知其是与当,尚何派别之可言。”可见他的根本态度。姚永朴对于桐城文章之蔽有清醒的认识,表示“桐城之文,末流亦失之单弱”,但是“大抵方、姚诸家论文诸语,无非本之前贤,固未尝标帜以自异也”,并通过徵引王先谦的论述来表明,“宗派之说,起于乡曲竞名者之私,播于流俗之口,而浅学者据以自便,有所作弗协于轨,乃谓吾文有派别焉耳。近人论文,或以‘桐城’、‘阳湖’离为二派,贻误后来,吾为此惧。更有所谓‘不立宗派之古文家’,殆不然欤!”显然姚永朴是没有派别之见的。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到,黄侃所指责的桐城派理论诸多弊端,姚永朴其实早就已经意识到并在《文学研究法》中作了相应的解释与补充,因此当日的“论争”颇有些意气用事的味道,而姚永朴拒不应战却有理论方面的充足理由,这更表明姚永朴弥纶群言,力求通过整合桐城派不同时期的文章理论来达到完善与提高的目的,《文学研究法》作为桐城派文章理论的总结之作是当之无愧的。
参考文献
①钱基博:现代中国文学史(上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②韩愈:韩昌黎文集校注·答李秀才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③明清十大家尺牍·姚姬传尺牍·与陈硕士书,文明书局,1921年石印本。
④姚鼐:古文辞类纂·序目,世界书局,1935。
⑤刘勰:文心雕龙注·神思,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
⑥姚永朴著,张玮序:文学研究法,商务印书馆,1916:卷首。
⑦章太炎:国学讲演录·文学略说,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
⑧姚永朴于1910年任京师大学堂经文科教员,1913年曾短暂离职,后于1917年辞去教席。黄侃1914年被聘为北大文科教授,1919年辞职离校。两人任职时间有交叉,具备了论争的可能,但姚永朴拒绝应战。关于论争可参看汪春泓《论刘师培、黄侃与姚永朴之(文选)派与桐城派的纷争》(《文学遗产》2002年第4期)与韩经太《经典的确认与学科的自觉》(《中国文化研究》2004年冬之卷)的相关论述。
⑨黄侃:文心雕龙札记,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
(本文经作者独家授权刊发,转载请注明。)(本文原刊于《《江淮论坛》2007年第5期。注释从简。)(图片为编者所加,版权属于原创者。若有侵权,告知即删。)
推荐阅读姚永朴文学“工夫”论及其文论史意义桐城派与北京大学桐城派与京师大学堂的文化因缘五四前后北大学术纷争与胡适“整理国故”缘起五四学人对桐城派的解构与重构五四桐城学案的回顾与再思考后期桐城派与 “五四” 新文学的冲突与交锋变法维新思潮中的吴汝纶与桐城派桐城派文论的现代回响会议︱“从传统走向现代的桐城派”学术研讨会
[桐城派研究·总第86期]

主 编:任雪山 卢坡 史哲文
特约编委:张知强 常亮 蒋明恩
秦威威 吴伟 孙车龙
(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
公告
桐城派研究公众号,有关桐城派及清代学术的那些事儿。内容主要包括三块:一是学术论文刋登;二是学术著作推荐;三是学术随笔发送。同时,还建有一个学者研究群,分享学术信息(学术会议、博硕士论文答辩、电子文献),交流学术心得体会。衷心希望得到师友们的支持,把相关文章(信息)直接发给我们!大家一起,共同助力桐城派及清学的研究发展!(联系邮箱:1658592093@qq.com)(“桐城派研究”群,入群请加微信号:zhongshanxingzhe)


返回顶部